据澎湃新闻网报道,台湾一外号“大红帽”的小学教师,跨两校性侵女学生10多名,长达20多年。
而“大红帽”在性侵学生期间,校方知情,却从来没有通报或解聘。
就这样的教师,居然还获得“优良教师奖”,“教育界的美丽风景”。
“大红帽”在性侵女学生期间,是怎么频频得手的呢?
他充分运用了伪装的“性侵烟雾弹”。
1:平时协助学校工作,为领导给予掩盖其不轨行为作铺垫。
2:在班上请学生吃东西,将照片制成光盘发给家长,表面上留作纪念,其实在讨家长喜欢,为其性侵作准备,扫清外围障碍,使家长对其放松警惕。
3:免费课后辅导,零距离接近学生,以“免费”为诱饵,实施性侵行为。
台湾“大红帽”头上顶着“优良教师”的光环,实则干出见不得人的勾当,有失职业道德水准,丧失最起码的人格,其行为之卑鄙,实在令人不齿。
而台湾有关部门在查实案情后,只做出解聘和终身不得再聘为教师的处理。
“大红帽”一点“法律”责任都不承担。试问,台湾还有“法律”吗?台湾人的人身权益还能得到保障吗?
台湾“执政”当局,早把保障台湾人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的所谓“法律”,放在脑后,弃之不管。他们,一切为了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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