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文化局长依据其所在区地行政编制级别:
直辖市辖区区文化局长为正处级(县团级);
副省级城市辖区区文化局长为副处级(副县团级);
地市级城市辖区区文化局长正科级(乡镇级)。
对于不同级别的政府,其局长级别不一样,县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是科级,市(地区、自治州)政府的局长是处级,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政府组成部门不叫局,称厅,中央和国家机关称部,部下面设司或局。
扩展资料
文化局主管当地文化艺术事业,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、政策、规章和管理办法,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,图书馆事业,归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、文物事业、电影发行和放映、对外文化艺术交流。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以及地方性新闻出版、著作权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措施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承办当地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文化局主管全国文化事业,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、政策、规章和管理办法,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:文化艺术事业、图书馆事业、归口管理文化市场、文物事业、电影发行和放映、对外文化艺术交流。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以及地方性新闻出版、著作权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措施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承办当地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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